说到古代的三从四德,相信大家应该都知道,这个制度在古代的时候可是非常流行的,专门是用来约束妇女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。那么这个“三从四德”到底指的是哪些呢?这个制度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提出来的呢?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三从四德:是中国古代到解放前妇女应有的品德,三从是未嫁从(听从)父、既嫁从(辅助)夫、夫死从(抚养)子,四德指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(妇女的品德、辞令、仪态、女红)。
古时候为妇女设立的道德标准。男性选择妻子的标准。
“三从”一词最早见于《仪礼·丧服·子夏传》,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、为父服丧年限(为夫三年,为父一年)时,说“妇人有‘三从’之义,无‘专用’之道,故未嫁从父,既嫁从夫,夫死从子”。
“四德”一词见于《周礼·天官·内宰》,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,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“阴礼”、“妇职”,其中较高职位的“九嫔”“掌妇学之法,以教九御妇德、妇言、妇容、妇功”。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,后来与“三从”连称,成为对妇女道德、行为、能力和修养的标准,即“三从四德”。
有明文规定的“内外有别”始于西周。周灭商,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、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,史称“周公制礼”。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、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,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,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。
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“分”与“别”,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、开放的、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,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、封闭的、循环的和被贬低的。
婚姻家庭也是内(男)本外(女)末、男主女从。“内外有别”成了了维护家长制、决定对妇女的“三从四德”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,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制度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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